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进一步巩固拓展清廉云南建设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工作成效,教育警醒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严于律己、清廉守正,营造风清气正、清正廉洁的良好氛围,现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一、勐腊县关累镇藤篾山村党总支副书记卢军在村务接待用餐中违规消费酒水的问题。2021年至2023年期间,时任关累镇藤篾山村委会旧寨村小组报账员卢军在旧寨村民小组村务接待用餐中,使用村集体资金违规支付酒水费用共计1745元。卢军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行为,2024年6月19日,卢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勐腊县勐伴镇回落村委会桃子箐村小组组长卢进和在村务接待中违规提供酒水的问题。2020年至2023年,卢进和坐收坐支桃子箐村小组村集体土地租金收入,用于支付违规用餐费用、购买烟酒,以及在接待中违规提供酒水,共计16笔2139元。2024年7月11日,卢进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2起公款购买烟酒的典型案例充分暴露出,我县少数村组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识不深,未带头廉洁履职,损害村集体利益;反映出部分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举措还不够有力,日常监督管理还不够严格,党内监督的有效性还有待提高。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纠治“四风”,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久久为功,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紧盯重要节点,加大排查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款旅游等问题线索力度,深挖细查风腐交织问题,做到以案查风、以案挖风、以案治风。全县村务监督委员会要紧盯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违规吃喝等问题,从源头上遏制村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