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勐腊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围绕职责定位,不断加强与巡察机构的协作配合,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积极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责主业。通过自学、集中学习,召开动员会、组织巡察培训,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等方式,不断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领导,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巡察工作内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方法步骤、巡察重点、目标要求,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巡察工作的内容、范围、方式、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旗帜鲜明地运用巡察手段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充分发挥巡察治本作用,注重从普通表象中挖掘问题、从群众反映中梳理线索,将发现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与惩治基层“微腐败”结合起来,实行边巡察边反馈边移交,不断放大震慑效应。
聚焦重点内容,用好巡察“利剑”。充分发挥巡察工作的“利剑”作用,始终把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为全县巡察工作的重点内容。聚焦被巡察党组织及其党员干部是否参与黑恶势力及其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确保被巡察党组织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情况在巡察结果中有实事求是的反映,着力在巡察中发现深层次的问题线索,持续深挖扩源。(杨琴)